2007年的河北省三支一扶什么时
河北省2007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继续做好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3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省级计划的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募数量和对象
2007年省级计划招募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招募对象是我省2006届、2007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服务时间、范围和岗位
高校毕业生志愿者从事...全部
河北省2007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继续做好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3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省级计划的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募数量和对象
2007年省级计划招募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招募对象是我省2006届、2007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服务时间、范围和岗位
高校毕业生志愿者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自2007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
服务范围是全省各县(含县级市),重点是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以及黑龙港流域、太行山区、坝上地区的乡镇。服务岗位是乡镇农村中小学,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等。
三、招募程序
(一)征集岗位需求。由各县(市)提出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单位“三支一扶”计划的岗位需求信息,在专业需求上以师范类、医学类、农业类、林业类、水利类、经济类等为重点,各设区市整理汇总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二)制定招募计划。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在收集、整理全省“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我省2007年度招募计划,5月中旬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报名。5月中旬,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报名工作。
凡所学专业(含相近相关专业)符合农村基层岗位需求、志愿从事基层岗位服务、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都可以自愿申请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可以从河北人事人才网 下载)。
省内高校2007届毕业生到所在学校报名,由高校对申请人选进行考核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于6月1日前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呈报。呈报推荐人选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河北省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汇总表(附件2)。
省内高校2006届毕业生和省外高校我省生源2006届、2007届毕业生可于6月1日前先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再邮寄相关材料,也可直接到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材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2006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复印件(电子邮箱:rst800@ ,hym6606@ ;传真:87909238,87801280,87800665;邮编:050051;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河北省人事厅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三)组织体检。6月15日前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汇总报名情况,根据“特困毕业生优先、高学历毕业生优先、专业对口优先、属地毕业生优先、已考取研究生优先”的原则,按1: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入选毕业生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见附件3)
(四)确定人选。6月底前,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选派原则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人员后,将我省“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宣传动员
各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根据本地的具体工作部署和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发布招募信息,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校内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五、培训上岗
采取以市为单位进行集中培训的方式,7月中旬志愿者到各市报到,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业务等。
培训结束后,组织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召开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誓师大会,并派志愿者到服务单位报到,各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接收工作。
六、服务管理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管理工作,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完善制度,加强协调,确保“三支一扶”工作顺利开展。
(一)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服务岗位职责、“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守则等有关管理规定,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建立全省“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作为省财政厅集中发放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的依据。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指导和监督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各项工作,并指导“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自我管理组织,建立与他们的定期联系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三支一扶”大学生座谈会,听取他们的工作情况汇报。
各市建立本地“三支一扶”大学生动态信息库,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做好跟踪管理,并按月上报“三支一扶”大学生动态信息库。
县人事部门要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毕业生在岗工作,服务基层。
要视情况在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2名条件适宜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协助县团委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他们的工作档案,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他们提供业务培训机会。
到乡镇卫生院、计生技术服务站从事支医服务的医学类毕业生,服务第一年由服务地县级人事部门会同县级卫生部门,安排到县医院或县中医院就业见习一年。见习期满由当地卫生部门安排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第二年到乡镇卫生院、计划技术服务站开展服务工作。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要自觉遵守日常管理和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为增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建立以县为单位“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队,推选政治观念强、责任心强的大学生兼任服务队正副队长,制定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定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交流体会和民主生活会议等活动,并将志愿服务队组成情况报县人事部门备案。
省、市、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对志愿服务队开展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并提供便利条件和适当经费支持。
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离开服务单位。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提供免费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由乡镇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户籍关系可以留在学校,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落到服务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贴,并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上述费用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
七、考核评估
服务单位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考核。
2007年6月10日前,县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2006年度“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年度考核。
主要针对他们的日常表现、服务业绩等内容进行。要严格考核程序,考核时可由本人在服务单位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评定考核档次,考核结果要通知本人。凡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由团县委会同乡镇党委负责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情况,并将考核材料汇总报送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作为今后对其推荐就业、使用的重要依据。
2007年6月底前,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对各县2006年度“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队总体情况和本市2006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年度总体绩效进行评估,并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全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产生的年度总体绩效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全国“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绩效突出的志愿服务队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或不适应服务岗位需要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前解除志愿服务协议。
对2007年度“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和2007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年度总体绩效评估工作在2008年6月底前进行。
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1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2 河北省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汇总表
3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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