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初中新生入学有什么要求?
西安初中新生入学要求
1。我市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严格遵守《意见》的规定,坚持“明确学区、学校登记、按时公示、区县审查、不留盲点、通知到位”的原则。各区县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2。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进入小学就学。小学毕业生全员登记进入初中就学。
3。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择校”问题,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要负责统一组织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登记造册。 根据辖区内小学、初中生源和各学校接收容量,认真划分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学区,确保义务教育学位和生源一一对应。划分学区要按照标准班额(小学不超过4...全部
西安初中新生入学要求
1。我市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严格遵守《意见》的规定,坚持“明确学区、学校登记、按时公示、区县审查、不留盲点、通知到位”的原则。各区县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2。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进入小学就学。小学毕业生全员登记进入初中就学。
3。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择校”问题,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要负责统一组织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登记造册。
根据辖区内小学、初中生源和各学校接收容量,认真划分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学区,确保义务教育学位和生源一一对应。划分学区要按照标准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确定学校容量,划定生源覆盖范围。
4。各区县在安排义务教育入学时,要特别注意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着力安排好辖区内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二是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在学区划分时将工作单位和住宅地都列入学区选择范围。
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四是关注留守儿童、少年就学,确保他们按时入学,及时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各区县根据辖区实际,在事业单位办学校承担本单位职工子女义务教育任务后,安排其承担非本单位职工子女的义务教育任务。
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能完全满足辖区内义务教育生源需求的地区,区县政府可委托民办学校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
5。各区县于5月20日前,向社会公示义务教育学区划分结果。同时,各区县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安排和义务教育学区划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基教一处备案(一式2份)。
6。民办学校接收本人自愿放弃政府安排的义务教育学位的学生,要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的程序和办法,以及各区县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进行,自愿放弃义务教育学位的学生选报民办学校就读,要出具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学校同意流出就读的证明,接收学校据此方能办理入学手续。
民办学校接收的以上学生,要严格按照学生自我选报、学校登记、区县教育局审批的程序进行。选报登记时间统一定在7月8、9日,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就读,学校登记工作于7月15日前结束,结果报区县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公示。
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四独立一分离”的规定办学。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要独立招生、独立编班,所有学生按统一规定建立学籍。
7。《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小学、初中)》由区县教育局逐一审查,安排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小学、初中负责发放。
此项工作应于7月5日前结束。
8。所有小学、初中接收新生均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