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8日,我在武汉保利浅水湾现场售楼部签订了房产销售合同,当时,售楼部说五份合同要交银行按揭审查和到房产局备案,便把合同全部交给售楼部了.至到5月9日,售楼部通知我:银行按揭可以交了,并且给我一张07年5-12月的缴款清单,按揭合同和销售合同仍未给我.我便咨询了房产销售的朋友,有以下疑问:
1房产销售合同要经房产局备案,但并非5分要全部拿去的,再则,作为市场交易的重要凭证,合同怎么能不给我呢?
2\开发商拿走5分合同,我什么也没有,如果开发商擅自改动合同条款,我没任何办法?
3\现在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即使开发商有什么违国家法律如规划\土地\质检不能验收导致无法交房,我不能拿到房子,但银行按揭我还得付,那我不是惨了?!
有懂行的朋友,请赐教!万分感谢!这可是我的血汗钱啊!!!!!。
1.备案确实要拿走全部合同,但备案完肯定要还一本给你,因为银行和登记部门各需一份就行了。 2.要去登记部门或上网查寻备案情况,一般不会擅自改动合同条款,有痕迹的。 3.按合同里的违约条款向开发商追究责任。严重逾期拿不到房,是可以撤消买卖并追究赔偿的。
1.备案确实要拿走全部合同,但备案完肯定要还一本给你,因为银行和登记部门各需一份就行了。 2.要去登记部门或上网查寻备案情况,一般不会擅自改动合同条款,有痕迹的。 3.按合同里的违约条款向开发商追究责任。严重逾期拿不到房,是可以撤消买卖并追究赔偿的。收起
楼主,我是五月花业主,五月花在民族大道与江夏大道的交界口...
楼主还真不是一般的孝顺呢,我就是住在保利的,住了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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