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爱问首页 爱问商城
首页 生活 购房置业

无使用年限的公有租凭房的拆迁中对于承租人有何补偿吗

我家曾在别人手中买了两间单位住房,但是房屋采用的是租凭证,这套房屋已经住了有30年左右了,共有125户住户,现在要拆迁,但是只珍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还迁每平米1000 ,对于我们这些外单位职工一律不负责还迁,让自行解决,在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断水,电,厕所,连路也给堵了,另外还贴出布告在4月30号前不搬迁将强制执行,请问我们做为承租人能否获得还迁资格?要是不能有还迁资格我们是否可以申请要求给补偿款?请问怎样比较合理。

文琦:你好! 私自买卖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实际租赁居住了3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的承租户,也是为了拆迁方便,我们这里可以按正常的承租户给予补偿。

文琦:你好! 私自买卖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实际租赁居住了3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的承租户,也是为了拆迁方便,我们这里可以按正常的承租户给予补偿。 收起

2007-04-27 14:20:39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相关推荐

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房屋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

更多相关问题

相关栏目

目前广州房价仍然高企,市区内楼盘价格均在万元以上,对于我们这群家庭税前总收入十万元左右的家庭来说,买房仍然是件遥不可及的事。虽然有限价房购买,但价格只是勉强能承受,但并不是每个符合资格的家庭都能成功申请。而且,基本上政府所定的限价房地理位置都较差,即使成功申请并购买了限价房,解决住房问题后,接踵而来的交通问题,子女教育问题等困难将需要付出更多的金钱才能解决。虽然,政府一再鼓励市民,不一定要买房,可考虑租房以解决住房问题,但纵观广州市内的房屋租赁,租套好一点的房子也要在一千元以上一个月,如此高的租房价,又有多少家庭能承受,所以,人们才会有“宁愿辛苦一些每月交多些钱供一套房子总好过租一套房子“这种思想概念。记得,广州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蓝图中提出,政府将会建经济租用房以解决中等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为此,我热切渴望政府能尽快推出这些经济租用房,而且希望这些经济租用房能是在市区内,这样才能真正解决有住房困难的享有广州市户籍的中等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同时,公布这些经济租用房的租住细则。希望这些经济租用房的租赁价格能参考廉租房的价格,只是适当提高小小。相信如果政府能推出地理位置优好的经济租用房,那一定会有大批中等收入阶层响应政府号召,不会争着到楼市购房,而会轻轻松松享受政府的保障性住房。

住房问题 政府 家庭 经济

加载中...

提问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 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