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购买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开发商老是以房产部门不给办理作借口,好像是他们没有交清土地出让金。(这遍地原来是民房,拆掉后在原地盖的商品房。一部分给了回迁户,一部分对外出售。开发商也是当地的)我现在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当初购房合同上没有约定房产证的交付时间和违约的赔偿事宜。
美好人生2007:你好! 1、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既然没有约定,就要法律法规办。根据规定,商品房交付3个月内,必须协助购房人办理房产证。这个时间早就超过了。 2、建议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
美好人生2007:你好! 1、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既然没有约定,就要法律法规办。根据规定,商品房交付3个月内,必须协助购房人办理房产证。这个时间早就超过了。 2、建议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 收起
变更备案就可以了,不用缴税,但开发商可能要收你的手续费。
没有取得房产出售许可证件,买卖违法、无效。 出售人承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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