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风险应如何防范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 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 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 拒收。 ”这是执行《招标投标法》第29条及其实施条例第35条关于在电子招标投标环境下递交投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从合同法上讲,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提出的要约,投标人向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传输投标 文件相当于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 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 的时间,视...全部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 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 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 拒收。
”这是执行《招标投标法》第29条及其实施条例第35条关于在电子招标投标环境下递交投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从合同法上讲,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提出的要约,投标人向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传输投标 文件相当于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 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 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 间,视为到达时间。
”《电子签名法》第11条与此规定基本一致。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 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时,视为递交了投标文件。在投标时间截止时,因投标 人未传输、主动停止传输或因技术等原因传输未完成的,一概视为“撤回”,也就是“弃 标”。
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拒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就无法进行投标文件 上传操作。对于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是否成功的判定,应以加密的投标文件是否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存在于招标人服务器为准。至于上传不成功的原因,可另行查究,但不影响招标投 标程序的继续进行。
投标文件传输不成功可能因投标人自身原因、网络原因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因 素造成。招标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应加强事前培训,保障投标人能熟悉 和掌握系统操作,开标前做好运维热线服务,随时解答投标人的技术问题,尤其对投标数 量大的投标人、第一次参加投标的新投标人,应有针对性地做好培训和业务指导,减少上 传不成功的技术风险。
投标人应加强技术措施,防范电子投标信息被截获的风险。投标业 务的执行过程必须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敏感数据的传输必须经过加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