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北京找房子租,有几回去看房子,觉得可以了,但一时定不下来,对方(房屋代理)要求先交定金。不知道这个定金是什么性质的?我如果租了,它可以算在房租里吗?它最终是归了代理还是房东?
法律上规定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全部
法律上规定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就是所谓的定金规则。房屋代理让你交定金是怕他们联系好了房源而你反悔不租了,他们就白忙了,应算在你的房租中间或者房屋代理中间。
如果你不租了,定金不会退还给你。你租好房子时候签订合同时,你的定金就会从房租和中间代理费中扣除。房屋代理他会和你说明他的代理费用,很多是你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用,但是你可以和他讲价的。 如果你能自己找到房源最好,可以在网上搜索直接联系房主,或者去你想租房的地段打听。
骗人的中介很多,你还是多加谨慎一些为好!。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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