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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

请问:1、企业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职工利益取向表决前,是否应先告知职工情况或进行职工讨论并征集职工意见?2、如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由代表们未征集职工意见就进行了危害职工利益的表决,怎么办?可否推翻此次决议?如何进行?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职工利益表决前是否必须征集职工意见?可有具体的法规制度或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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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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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应该 2。可以推翻。三十个(或20%以上的职工联名)可从新提出对议案表决 3。虽然要求,但现实中往往没执行。 相关法规: 有关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法规节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选: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 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选:   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节选: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

200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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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职工代表大会是体现企业内部群众管理的一种形式,所以,在职工代表大会开会前,职工代表应当将职工关心的问题以议案的形式提到会议上来。一些重大情况,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肯定是会议上的主要议题,但并非必须要交到全体职工讨论才能在职代会上表决,代表就是职工选出来的代表自己利益的人,他们的表决就代表了职工的表决。
    如果要全体职工讨论,那就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了。 2、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具有对全体职工的效力。你说的情况在理论上存在,但在实际生活中,极为少见。如果出现了你说的情况,也只能按程序召开新的职工代表大会,对上次会议的决议进行讨论。
   3、职工代表大会是自治性的群众管理形式,所以法律、法规是没有对其作出具体规定的。  否则,就会涉嫌干涉企业内部事务了。只要不违法,企业有相当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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