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爱问首页 爱问商城
首页 生活 购房置业

怎么样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怎么样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或者大修自有住房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支取本人及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持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其复印件。
  购房合同或协议,包括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天津市合作建房集资合同书、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购买安置还迁房协议书等。 &nb...全部

    1)职工购买、建造或者大修自有住房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支取本人及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持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其复印件。
  购房合同或协议,包括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天津市合作建房集资合同书、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购买安置还迁房协议书等。   ②职工购买私产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凭买卖房产合同、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
   ③职工建造自有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凭区县级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或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及其复印件。 ④大修自有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凭区县级房管部门批准的大修鉴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职工支取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配偶关系证明、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建造或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之日起半年内,一次办理支取手续。 (2)离休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凭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或同级部门批准的离休审批表及复印件;退休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凭区县劳动局颁发的退休证、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退职证或职工退休审批表及其复印件。
     (3)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登记卡及复印件。
   (4)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凭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天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5)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合法死亡证明支取住房公积金。
   (6)职工由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单位调入经国家和本市批准单独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单位支取住房公积金,凭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单独实行住房制度改革证明。 (7)职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亲属凭司法部门开具的判决书及复印件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支取住房公积金。
     (8)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参加工作的,凭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支取住房公积金。 (9)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凭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支取住房公积金。
   (10)职工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凭借款合同、还款凭证支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但支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偿还的贷款本息。   (11)房租超过市房改办规定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职工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房租交款凭证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超过比例部分房租,但支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缴纳了超过比例部分房租。
   (12)置换公有住房的,职工凭住房调剂协议书支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支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置换补偿费。
     (13)采取预约方式购买公有住房,未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凭《公有住房预约买卖协议书》和首次付款的收据,支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支取金额不能超过应付房款金额。收起

2004-09-27 13:09:47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在买房或者租房的时候都可以使用 退休的时候如果没用完可以反还

在买房或者租房的时候都可以使用 退休的时候如果没用完可以反还收起

2004-09-27 13:15:26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相关推荐

怎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怎...

安达:你好! 使用住房公积金有两种方式,一是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多久可以...

你这个问题有点简单,但不好回答。交够半年就能用,最低12...

更多相关问题

相关栏目

加载中...

提问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 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