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北京市户口 目前为单身 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么? 如果可以需要如何办理手续么?? 长期单身北京户口的难道就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了么?
你好:
无论你是单身或已婚,对于你是否能买经济适应房无任何的关系。
购房经济适用房的流程:
第一。你首先要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表,这个资格表应该是由经济适用房办公室统一发放,统一的格式。
申请购买经济适应房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买的。是要一定的规定:
1。 买当地经济适用房...全部
你好:
无论你是单身或已婚,对于你是否能买经济适应房无任何的关系。
购房经济适用房的流程:
第一。你首先要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表,这个资格表应该是由经济适用房办公室统一发放,统一的格式。
申请购买经济适应房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买的。是要一定的规定:
1。 买当地经济适用房。应有当地户口。
2。年收入6万以下。
3。此人名下无住房。
以上是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规定。
表内容有你所要填写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你单位的公章,证明你年收入不足6万。如你是已婚,你爱人这些情况也要填写的。 当然,你没有结婚,那就不用填写了。
还有你要审批的面积,这个面积是有一个的规定,一般都是审批70平米。如您资格是科级或是处级的话,面积就会审批的大些。
补充:网上应该是可以下载这种表格。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在崇文区东花市小区
等你填写完这个表格,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去送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审核。
在这期间,会有一个公开的公示在网上。也就是说所有要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资料都会在网上,如有人投诉你资料作假的话,那就不行了。如没有,那肯定是能够批下来的。
如你购买新开盘的经济适用房或是限价房。
你就要把这个资格表投放到这个新楼盘所指定的地方。就像北京人所说的,要排号。
如你要购买二手的经济适用房的话,就没有那么麻烦了。
首先还是要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表,然后以下的流程就和购买一般二手房的流程是一样的。
和卖房签定卖买合同,然后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收起
你好!你可以看下规定: 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12月19日 京政...全部
你好!你可以看下规定:
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12月19日
京政办发[2000]131号
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加强对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
二、申请购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三、在2001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的,可购房。 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镇居民购房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远郊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区县居民购房的收入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三)住房补贴;(四)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五)劳务报酬所得;(六)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七)其它所得。
五、家庭收入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六、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可凭有关证明购房:
(一)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
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工商所、物价所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人员。
教师是指下列单位在编并在职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各级政府其它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各类学校;其它类型的学校。
上述单位离、退休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其中,教辅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科研和图书资源管理以及实验室和学校行政工作的在编人员。
(二)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七、每户家庭最高购房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
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
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八、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样式附后)的发放、审核和档案管理。
九、申请人申请购房须知如实填写核定表并由所在单位核准(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核准)后送交市开发办。居民凭审核通过后的核定表购房,并作为办理买卖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证明。
十、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凡本规定发布以前已预购房的,也应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购房面积。
十二、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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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先拿到经济适用房资格表。资格表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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