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是否所有地方都是这样的,建房的时候一定需要经过自己所建房子相邻的住户同意后,且在申请书上签字方能按照申请书上所画房屋结构进行建造 但是遇见提出无理要求阻碍当事人建房的,并且态度极其恶劣。换句话说就是:“死也不让你建房的”
您可能会问 到底他提出什么理由,又为什么态度这么恶劣!这事要从我父亲一辈上说起,我们隔壁住的是我父亲的亲哥,当时为了奶奶所留下来的家产(房子)一时闹的很不愉快,最后发展到,还动手的地步。
他提出的理由就是:“要想让我签字,除非从新分财产,把你们家一底给我(45平米),不然死都不会签!”然而这已经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是属于我们家合法私有土地,在房产证上和土地证上都明确的说明这是归我本人私有土地,类型是(划拨)
你们说说,遇见这样的亲戚,并且是上一辈的事,却想要在我这小辈身上得到不合理的补偿,难道这样的要求我能同意?我能忍让!所以我想借助有关懂这方面法律的大哥,大姐的帮助!因为我相信,无理的要求是可以不予采纳的。
可我又不知道 我该怎么做,该向那些有关部门求救!!!
大家帮帮我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