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按应收账款报表数提坏账准备还是按余额提?
《企业会计制度》第53条规定
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到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从这些规定足以看出,《企业会计制度》所确认的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企业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坏账准备”。“管...全部
《企业会计制度》第53条规定
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到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从这些规定足以看出,《企业会计制度》所确认的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企业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坏账准备”。“管理费用”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全额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则是: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
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可见,税法所确认的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8月22日下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8条明确: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这就意味着会计上计提的坏账准备的范围与税法所确认的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实现了一致。
你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帐款数里包含了预收部分,所以不能按照此数计提,应按照应收帐款科目余额计提,我是这样理解的,此外还应该在报表附注中说明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