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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0 11:47:38
强迫症是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本特征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强迫症在精神科患者中占0。1%~0。46%,在一般人口中占0。05%。该病多在30岁以...[展开]
强迫症是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本特征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强迫症在精神科患者中占0。1%~0。46%,在一般人口中占0。05%。该病多在30岁以前发病,男多于女,以脑力劳动者为常见。
强迫症患者的性格特点主要表现为主观、任性、急躁、好胜、自制能力差,少数患者意志薄弱,自幼胆小怕事、怕犯错误,对自己的能力缺乏信心,遇事十分谨慎、反复思考,事后不断嘀咕并多次检查,总希望达到尽善尽美。
在众人面前十分拘谨,容易发窘;对自己过分克制,要求严格;生活习惯较为呆板,墨守成规,兴趣和爱好不多,对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物注意不够,但对可能发生的事情特别关注,甚至早就为之担忧,工作认真负责,但主动性往往不足。
强迫症的突出症状是一种主观强迫感,如实行某种动作,一直想着某种观念,回忆某种体验或反复追究某个抽象的问题,但又必须抵制这种强迫。 病人意识到强行侵入的不愿意想的思想、纠缠不停的语词或观念、穷思极虑或是一连串的思想活动,都是不恰当的或毫无意义的。
病人认为强迫性欲望或观念是同他的人格不相容的,但又是出于自己内心的,强迫动作可认为是为了减轻焦虑而做出来的准仪式性活动,如为了避免污染而洗手。
临床上根据强迫症状的表现,大体可将强迫症划分为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两类。
如有的病人反复思考某些并无实际意义的问题,如“天空这么大,会不会哪一天掉下来呢?”“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无休止地在心中争辩,这类症状为强迫性穷思竭虑。有的病人出门后总怀疑门、窗是否关好,睡前怀疑煤气是否关好,清点完钞票后怀疑清点得是否准确等等。
为缓解自己的“怀疑”,一遍又一遍重复,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这便是强迫性怀疑,伴有强迫行为。另外还有强迫性计数(数电线杆等)、强迫性仪式动作等。后者是指患者病初强迫性行为较简单,以后原来的动作不足以缓解焦虑,于是增添了新的内容,逐渐形成了复杂的有固定格式的行为组合,即为强迫性仪式行为。
强迫症状有时严重,有时减轻。 当患者心情欠佳、傍晚、疲劳或体弱多病时较为严重。女性患者在月经期间强迫症状可加重。而在患者心情愉快、精力旺盛或工作、学习紧张时,强迫症状可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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