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房屋转租合同,我租了一栋房屋是10年的租期,在10年的租期内可以转让,现在我把房屋转租了,双方约定在每年的3月29日向我缴纳房租,如没按时缴纳房租,对方属违约要向我缴纳违约金5万元正,我有权收回房屋,到现在承租方还没有向我缴纳房租,我想问的是3月29日到现在过了3天了,我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告转租方违约吗?我该怎么办?
当然可以告,因为对方已经违约了。
至于你能否收回房屋,首先看法院按照你们的合同认定“双方约定在每年的3月29日缴纳房租”,是属于合同的条件还是担保。如果是条件那么你就可以拿5W元,并且收回房屋。
如果是担保那你只能拿5W,不能收回房屋。
不过你要知道承租方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缴纳房租,这个原因也很重...全部
当然可以告,因为对方已经违约了。
至于你能否收回房屋,首先看法院按照你们的合同认定“双方约定在每年的3月29日缴纳房租”,是属于合同的条件还是担保。如果是条件那么你就可以拿5W元,并且收回房屋。
如果是担保那你只能拿5W,不能收回房屋。
不过你要知道承租方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缴纳房租,这个原因也很重要的,通常租房迟交房租也很常见,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我劝你还是不要告的好,问清具体的情况,上诉只能作为最后的手段。收起
法律规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但是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以下条...
有权。 就非法转租问题而言,我国民法通说认为,一般动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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