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怎么回事?
车船税下月随交强险缴
2007-06-12 11:13:36 来源: 中国保险网
延续近21年的车船使用税停止征收,取而代之的是将于7月1日起随交强险一同缴纳的新车船税,缴纳税额上限将平均提高一倍左右。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从7月1日起,新的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征缴。相关保险机构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
这位负责人指出,与原来车船使用税相比,新的车船税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改变:一是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二是将其由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三是提高了税额标准;四是调整了减免税范围。
解读一:骑自行车今后不再缴税 根据19...全部
车船税下月随交强险缴
2007-06-12 11:13:36 来源: 中国保险网
延续近21年的车船使用税停止征收,取而代之的是将于7月1日起随交强险一同缴纳的新车船税,缴纳税额上限将平均提高一倍左右。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从7月1日起,新的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征缴。相关保险机构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
这位负责人指出,与原来车船使用税相比,新的车船税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改变:一是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二是将其由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三是提高了税额标准;四是调整了减免税范围。
解读一:骑自行车今后不再缴税 根据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国自1951年起开征自行车车船使用牌照税,自1986年起开征自行车车船使用税,这两项税种当时的税额分别为1。
5元至1元和2元至4元,至今已开征几十年。
今年年初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自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缴纳,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免交车船税。
解读二:迟缴日收0。05%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负责人近日表示,纳税人逾期缴纳车船税的,将被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上述负责人说,自7月1日起,纳税人在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时,应向保险机构提供被保险车辆前次投保的保险单,以便保险机构查验被保险车辆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
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要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分年度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另外,对于临时上道路行驶、境外临时入境以及临时上道路行驶、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机动车辆,车船税从“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的当月至截止日的当月按月计算。
解读三:税额上限提高一倍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保持了原车船使用税税额的下限,而将上限提高了一倍左右。
比如,载客汽车的上限由原来的320元提高到660元,载货汽车的上限由60元提高到120元。其中,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
这样,为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合理确定税额标准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此外,船舶按照净吨位区间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其中,船舶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净吨位10001吨及以上的,每吨6元。
解读四:减免车船税需要证明 车船税对下列车船有减免措施:一是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免征车船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也属于免税范围。二是对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三是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四是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位税的船舶免征车船税。
如果已缴纳了车船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后,若在当年发生符合车船税退税条件的情况,可向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此外,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又找回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根据规定,依法应在公安、交通、农业、军事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都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这些车辆中,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等条例规定免税的车辆以外,若纳税人无法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应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缴纳车船税。
同时,对于已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当年度机动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在到保险机构购买该车辆的“交强险”时,不需再次缴纳车船税。但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应向保险机构提供已完税车辆的完税凭证。
此外,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减免税的机动车辆,纳税人应首先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在购买“交强险”时,应向保险机构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减免税证明。对于免税车辆不需要缴纳车船税;对于减税车辆,由保险机构根据减税证明的要求计算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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