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祸第三人造成工伤与单位工伤有什么不同?
一、待遇不同因第三人车祸造成工伤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在用人单位造成工伤仅可相当工伤保险待遇。二、处理不同虽然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员工不因本身过错有限公司保险待遇。 但在用人单位造成工伤往往与安全事故有关,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有违章作业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举一反三对自然人和群众进行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劳动法》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全部
一、待遇不同因第三人车祸造成工伤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在用人单位造成工伤仅可相当工伤保险待遇。二、处理不同虽然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员工不因本身过错有限公司保险待遇。
但在用人单位造成工伤往往与安全事故有关,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有违章作业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举一反三对自然人和群众进行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劳动法》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7号四、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要立足防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年下达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地区、各部门要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
同时,要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幅度减少事故数量特别是事故伤亡人数。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近期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决定派出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作出严肃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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