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刚买一套房子,它的交期在06年12月底,12月中旬我收到入伙通知,在验房时发现漏水现象,把问题上报给物业,有修理。可是这两天下雨还发现有漏水现象。所以到现在我还是没有收房,请问这种现象属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吗?我可以向他们提出索赔吗?请帮忙解决!特急!!!
你提出的这种情况,关键还是想去找开发商索赔的事。现分析如下:
一、按你叙述的经过,既然物业公司年初曾经受理你的投诉,那就说明开发商已经与物业公司办理了交接手续。
二、向开发商索赔,就必须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来裁判。
最重要的是你须呈交证据给法院,而且必须证明确实是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引起漏水,就需要进行房屋鉴定(由房产局...全部
你提出的这种情况,关键还是想去找开发商索赔的事。现分析如下:
一、按你叙述的经过,既然物业公司年初曾经受理你的投诉,那就说明开发商已经与物业公司办理了交接手续。
二、向开发商索赔,就必须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来裁判。
最重要的是你须呈交证据给法院,而且必须证明确实是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引起漏水,就需要进行房屋鉴定(由房产局的有关部门进行)。
三、如果进行诉讼,还必须是物业公司不愿意处理或者不受理你的诉求后,法院才会受理你的告状来立案。
四、现在这样的现象发生很多,但能得到开发商赔偿却极少。原因就是开发商有关系网,而购房者中绝大多数属于弱势并且取证难。
五、此样的问题,最好还是找物业解决,大事化小,能得到修缮满意就很好了。
相互交流。供你参考。收起
象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延期交房,但是在向对方索赔时要先搜集证明,证明是房屋工程质量达不到入住标准造成的,否则你的要求很难达到。
象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延期交房,但是在向对方索赔时要先搜集证明,证明是房屋工程质量达不到入住标准造成的,否则你的要求很难达到。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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