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两处房子,由我继承。我是在结婚以后继承的,我的丈夫也有继承权吗?如果有我们各多少?
我的丈夫也有继承权吗?如果有我们各多少?
你的丈夫没有继承权.
一:配偶、子女、父母。
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女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您的丈夫没有这种情形 故无继承权.
这个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 如果您父亲在遗嘱中注明由你一人继承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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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丈夫没有继承权. 但是这个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您父亲在遗嘱中注明由你一人继承
咨询一下律师。
你父亲的遗产,只能由你来继承,与你丈夫无关。
但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的规定,由于你继承你父亲的这两处房子都是在结婚以后,且你父亲并没有留下遗嘱或特别说明该房子的继承只归你个人,而非家庭所有,因此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每人各拥有50%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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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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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并没有继承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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