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来上海从去年8月份开始租房签了一年,押2 付2。可是中途因为私人原因想提前退租,不知道房东会怎么扣违约金。而且合同上没有写明提前退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首先呢,付二押二是不正常的,一般是付三押一, 由此可看出这个房东比较害怕自己的房子被提前退掉或者有过这样的事情。 如果合同没有写明的话,那么就会自动参照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规范, 提前一个月通知是正常的。
如果房客发现房屋的质量问题或者其它安全问题,那么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 或者要求退房, 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如果没有任何房屋本身原因而要立刻退房才会被收取押金。
所以你可以提前通知退房。
如果房东不同意, 可以找仲裁机构,这个世上没有强买强卖的道理。 而且现在上海由于二手房的价格下降, 租房市场是供应充足的。 所以不用在乎那些贪小便宜的房东, 尤其还是收了两个月押金的房租, 协商不成,直接找仲裁或者打110上门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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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