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准备买一套二手房,与一家很小的中介公司和卖主签了三方协议,交了5000定金给卖方。现卖方已办完贷款解押手续,准备办理过户手续,因中介公司太小,房款交给他们不放心,如果先到交易中心办完过户手续,拿到房管局出具的取房产证收据后,再将房款付给卖方,这样操作是否还有风险?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规避风险? 另外在北京是否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 万分谢谢!!!
1、可以等到房地局出具房产证领证通知单时候进行钱款交割,这个时候是比较安全的; 2、可以考虑采用“资金担保”的方式,现在交通银行等已经由该项业务,就是由买卖双方开设联名账户,直到过户之后才能将该账户内的钱款解冻支付给业主,在此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动用; 3、北京地区除了市建委直管的房产(主要为别墅和以前的外销公寓)之外,其他房产都不再另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全部
1、可以等到房地局出具房产证领证通知单时候进行钱款交割,这个时候是比较安全的;
2、可以考虑采用“资金担保”的方式,现在交通银行等已经由该项业务,就是由买卖双方开设联名账户,直到过户之后才能将该账户内的钱款解冻支付给业主,在此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动用;
3、北京地区除了市建委直管的房产(主要为别墅和以前的外销公寓)之外,其他房产都不再另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和房产证实行“二证合一”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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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更改,要收取受理费用,一般是500人民币左右 你可以...
只要你把握好几个重点,就绝对没有风险,1.必须先评估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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