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我方是代理人签名确认的。(公章有的,但是当时对方没有要求要授权函)事后对方以合同上无法人签名为由说合同无效,这种说法有道理吗?另外法人签名处一定要签名吗?盖法人章可以吗?
1、首先要看双方在合同上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必须有法人代表的签名并盖章合同才成立的,那么因为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的。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同时具备法人代表的签名和法人章,则合同因为盖了法人章而成立。
2、其次,因为你们当时拿着公司的公章,对方也予以认可了,表明他们对你们的代表人资格是充分信赖的,退一步讲,即使没有没有代理权限,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也已经构成了表见代理,合同是成立并且生效的。
综上,我认为合同是成立的。
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合同依照合同内约定的时间到期后即可在法律上生效:
1、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盖法人公章,在法律上该合同有效。
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法人代表小签(即法人代表不签字,只盖法人代表的印鉴或私章),并盖法人公章的,如果甲乙双方没有说明性文字作为合同的补充要件,在法律上该合同无效。
2、甲乙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其中一方授权代理人签名,另一方法人代表签字,并盖法人公章,而且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一方必须出具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函或者授权证明,而且必须同时出具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人出具的代理人身份介绍信,并且代理人授权函或者授权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认可的身份介绍信的原件或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必须由另一方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在法律上该合同有效。
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小签(即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不签字,只盖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印鉴或私章),并盖法人公章的,如果甲乙双方没有说明性文字作为合同的补充要件,或者授权代理人并未出具任何授权函或者授权证明和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认可的身份介绍信,而且另一方所持的合同没有这些原件或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之一的,在法律上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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