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
2016-10-20 14:53:51
国际心肺复苏指南2000有关基本生命支持(BLS),对使用自动体外除颤(AED)作了 重要的更改,其措施和要求:(1) 院前早期除颤(求助EMS后5分钟内完成电除颤)。 (2) 参加急救人员应有计划接受急救培训,并有责任实施CPR,在有除颤器情况下, 有权行电除颤治疗。 (3) 院内除颤:①早期除颤的能力被认为,在医院各科室及...[展开]
国际心肺复苏指南2000有关基本生命支持(BLS),对使用自动体外除颤(AED)作了 重要的更改,其措施和要求:(1) 院前早期除颤(求助EMS后5分钟内完成电除颤)。
(2) 参加急救人员应有计划接受急救培训,并有责任实施CPR,在有除颤器情况下, 有权行电除颤治疗。 (3) 院内除颤:①早期除颤的能力被认为,在医院各科室及门诊都装备除颤器,所有医务人员都受过急救技术培训;②现场急救人员行早期电除颤的目标是,在医院任何地方或 救护车内发生的心脏骤停,从发病至电除颤的时间限在3分钟内;③院内复苏反应时间必须 经纠正后记录的除颤时间才被认为是可靠的。
(4) 普及公众除颤(PAD)的依据:①心脏骤停发生频率是以5年内可使用1次AED 为合理依据(预计心脏骤停发生率为1人次/1000人/年);②EMS急救人员在接到求救后5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行电除颤很难保证,如果在社区培训非专业人员,并配备一定的设备,则可能实现这一目标。
经培训的人员可具备以下能力:担任社区的现场救助人员;能够判断是 否发生心脏骤停;尽快求助EMS系统(如急救电话);实施心肺复苏(CPR);安全地连接 和实施AED;③有责任开展BLS救助人员有警察、消防队员、保安人员、运动员领队、船 员以及客机乘务人员(第一级救助人员),他们应该接受CPR和使用AED的培训;第二级 救助人员是在工作现场或公共场所的公众,应学习掌握这两项技术;第三级救助人员(高危人群的家人或朋友)也应学习掌握这两项技术。
后两级救助人员掌握救生技术不作为责 任要求。(5) 8岁或8岁以上儿童(体重超过25千克),可使用AED,8岁以下儿童或婴幼儿不建议行AED。心脏骤停时最常见的心律失常是心室颤动(室颤),而终止室颤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电除颤,成功除颤的机会转瞬即逝,不进行除颤数分钟后就可能转为心脏停搏。
如果能在发生心 脏骤停后6〜10分钟内行电除颤,许多成人患者可无神经系统损害,若同时进行CPR,复苏成功率更高。及时的CPR虽可以维持脑和心脏功能,可延长室颤持续时间,但CPR却不能将室颤转为正常心律。
所以除颤的时机是治疗室颤的关键,每延迟除颤1分钟,复苏成功率 下降7%〜10%。 (6) 成功电除颤取决从室颤发生到行首次电除颤治疗的时间◦除时间因素,仍需选择 适当的能量◦传统推荐首次单相波除颤能量为200J,第二次和第三次除颤能量可仍是200J 或者提高到360J,经过3次连续除颤后即可达到99%的除颤成功率。
经胸行心房颤动电转 复时,应用低能量(120J)、直线形、首次脉冲双相波效果优于200J单相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