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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7 20:48:11
心力衰竭于成人:3。125毫克,每日2次,连用2周。每隔2周可将剂量翻倍以 达到可耐受的最高水平。体重大于187磅的人,最大剂量为25毫克每 日2次,体重更重的人,50毫克,每日2次。 心脏病发作后恢复心室功能于成人:6。25毫克,每日2次,3〜10天后根据耐受情况增大至12。 5 毫克每日2次,之后增大至目标剂量,25毫克每...[展开]
心力衰竭于成人:3。125毫克,每日2次,连用2周。每隔2周可将剂量翻倍以 达到可耐受的最高水平。体重大于187磅的人,最大剂量为25毫克每 日2次,体重更重的人,50毫克,每日2次。
心脏病发作后恢复心室功能于成人:6。25毫克,每日2次,3〜10天后根据耐受情况增大至12。 5 毫克每日2次,之后增大至目标剂量,25毫克每日2次。高血压及心肌病于成人:开始时,6。
25毫克,每日2次,7〜14日后增大至12。5毫克,每日2次,之后再按需要增大至25毫克,每日2次。儿童(18岁以下):不推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