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放假,员工工资如何发放现公司因为受
你好,工厂如果对放长假职工不发给生活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会引起劳动纠纷,那样更麻烦,可以与职工或工会协商,确定发多少,一般没有安排劳动的可发基本生活费,即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四条规定:“经济困难的企业执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确有困难,应根据以下规定执行:(1)《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关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地方政府通过财产补贴,企业主管部门...全部
你好,工厂如果对放长假职工不发给生活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会引起劳动纠纷,那样更麻烦,可以与职工或工会协商,确定发多少,一般没有安排劳动的可发基本生活费,即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四条规定:“经济困难的企业执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确有困难,应根据以下规定执行:(1)《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关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地方政府通过财产补贴,企业主管部门有可能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银行也要拿出一部分贷款,共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3)《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规定:‘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
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关于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应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国家明确规定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求各地确定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企业对放长假的职工支付的生活费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广东省法规参考: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祝你顺利解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