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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0 20:56:02
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主要指无并发症的低危患者),进行运动 试验的主要指导方针如下:(1) 急性心肌梗死后6〜10日进行次极量运动试验,目的在于 对早期出院患者进行仔细的临床评估。 一是对患者在部分或完全康复后,所能承担的运动强度作出评估,对患者所能参加的活动量 进行指导;二是尚可检出有无残余心肌缺血存在。 如患者有缺血 存在,则...[展开]
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主要指无并发症的低危患者),进行运动 试验的主要指导方针如下:(1) 急性心肌梗死后6〜10日进行次极量运动试验,目的在于 对早期出院患者进行仔细的临床评估。
一是对患者在部分或完全康复后,所能承担的运动强度作出评估,对患者所能参加的活动量 进行指导;二是尚可检出有无残余心肌缺血存在。 如患者有缺血 存在,则主张早期进行介人性诊断,以指导下一步所应采取的治疗措施。
如病情稳定,则进行症状限制性运动试验。此外进行201铊 运动试验,也可对患者的预后和心功能状况作出评价。(2) 心肌梗死后10〜14日进行症状限制性21(1铊运动试验,该 检査可对大多数有残余心肌缺血,需进行介人性技术评估的低危患者的预后作出评价。
如运动试验阴性,则今后没有必要再重复 进行这类评价,除非患者准备承担强度较髙的体力活动,需对其康 复后的心功能作出评价时,才可考虑再重复进行运动试验。(3) —般低危患者在发病后7〜14日即可出院,3周后应返院 进行症状限制性运动试验。
最好做灌注运动试验,以对患者的预后和心功能状态作出评价。 如对结果有怀疑,可进行运动核素心 肌灌注扫描或超声心动图,以检出运动诱发的室壁运动异常,提髙检査的敏感性。[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