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社保卡?到哪里去办理?办时
你是个人办还是公司代办啊
不知道你有没有交社保费呢?社保又包括(养老\工伤\医疗\失业)
首先要交社保,交了之后社保局会发一个社保卡给你
企业养老保险
·征收标准深户: 缴费工资×14%,其中个人5%,单位9%;11%计入个人帐户,3%计入共济。
非深户: 缴费工资×13%,其中个人5%,单位8%;11%计入个人帐户,2%计入共济。
·偿付标准(一)、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分别按下列标准领取:(1)深户员工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合同工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地方调节金+过渡性补贴2、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临时工养...全部
你是个人办还是公司代办啊
不知道你有没有交社保费呢?社保又包括(养老\工伤\医疗\失业)
首先要交社保,交了之后社保局会发一个社保卡给你
企业养老保险
·征收标准深户: 缴费工资×14%,其中个人5%,单位9%;11%计入个人帐户,3%计入共济。
非深户: 缴费工资×13%,其中个人5%,单位8%;11%计入个人帐户,2%计入共济。
·偿付标准(一)、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分别按下列标准领取:(1)深户员工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合同工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地方调节金+过渡性补贴2、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临时工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基本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调节金3、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且于2007年至2011年期间退休的员工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地方过渡性养老金4、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5、领取退休金期间享受综合医疗保险(2)非深户员工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基本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2、 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3、领取退休金期间享受住院医疗保险(3)退休前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的,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个人帐户余额可继承。(二)、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个人帐户积累额全部退还员工本人或转回员工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深圳户籍员工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费。
注:
1、“缴费工资”是指员工月工资总额, 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按月平均工资的300%缴交, 员工月工资总额低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月平均工资的60%缴交。
2、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1)按规定缴交养老保险费;(2)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3)深户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积满10年,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积满15 年;非深户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积满15年,并且在达到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费。
3、基础性养老金:退休时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0%; 4、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积累额÷120;5、基本调节金:138元;6、地方调节金:162元;7、过渡性补贴:按1994年7月以前的缴费年限计算,每满1年给付10元。
8、丧葬补助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9、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10、一次性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医疗保险
·征收标准参保人 征收标准 计入个人帐户比例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35周岁以下 35-45周岁以下 45周岁以上(在职)
深户员工 缴费工资×2% 缴费工资×7% 全部 缴费工资×6%×30% 缴费工资×6%×40% 缴费工资×6%×50%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员工 缴费工资×2% 缴费工资×6。
5% 缴费工资×6%×30% 缴费工资×6%×40% 缴费工资×6%×50%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员工 月平工资×1%
·偿付标准一、住院医疗保险1、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退休人员95%);2、使用特殊医用材料或使用单价在 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以及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和置换,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国产普及型价格支付90%;3、慢性肾功能衰竭在门诊做透析,器官移植后在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在门诊化疗、放疗、介入治疗或核素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二、综合医疗保险1、享受住院医疗保险;2、个人帐户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3、个人帐户用完后,超额部分在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4、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80%,个人自付20%;5、个人帐户积累额达到2个月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自费药,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
三、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基本医疗费用;2、在住院期间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费用。以上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
四、生育医疗保险 围产期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以上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五、医疗保险每年度报销最高限额
连续参保时间 最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不满半年 年平工资×0。
5 0
满半年不满1年 年平工资×1 5万元
满1年不满2年 年平工资×2 10万元
满2年不满3年 年平工资×3 15万元
满3年以上 年平工资×4 20万元
注:
1、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仅限于深圳户籍在职员工;2、“缴费工资”是指员工月工资总额, 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按月平均工资的300%缴交, 员工月工资总额低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月平均工资的60%缴交。
3、“月(年)平工资”是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年)平均工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