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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林业经济作物)

  1、县政府因修公路征用土地 2、被征用地12亩,种植果树及经济作物,比如蔬菜等 3、被征用地是与租户与土地所有部门(林业局)签订了至2020年的租约 4、租户的丈夫为林业部门下岗职工 5、前三年的总体毛收入都在5万左右 请问,现在用于农业用地的6-15倍的征地补偿,以及6-15倍的生活补偿条例适用于林业部门所属的土地被征用标准吗? 这样的租用合同,是先赔偿给林业部门之后再由林业部门再赔偿予租户吗? 如果被征用,这个家庭将失去经济来源,有相关法律可以保护被征用土地使用者的权益吗?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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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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