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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有法可依吗

原单位分了我一套房子,但一直未办房产证.在与单位签最后一次的工作合同时已经说明有70个平方赠予我.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时老板也签字说明房款已付完.但在今年又说以前的一切全部无效,并让按他所谓的折价购买此房并限在十日内交清,否则就另行处理. 在此情况下也交了款.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有法可依吗?谢谢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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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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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时老板也签字说明房款已付完。但在今年又说以前的一切全部无效, ……此说法是自食其言的反悔行为。 既然房款已经抚完,为何又说无效? 并让按他所谓的折价购买此房并限在十日内交清,否则就另行处理。
   在此情况下也交了款。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这又是一回事,说明你接受了老板的“无效”,付了款,那就只好等待发房产证了。 如果说有法可依的话,那就是合同法。不过,你们如果没有文字的证据,是个大问题,只能任凭老板随意摆布。
   。

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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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未办房产证,你会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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