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2号我通过中介购得一处二手房,同卖房人签订了合同,并在18号按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和中介费.但在办理过户贷款时,卖房人的妻子拒绝到场签字,并说不同意卖房,也不知情.现在,房子买不成了,我能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追究卖房人的责任吗?我交出的中介费可以向中介讨回吗?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否则买卖合同无效,此种情况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2、房屋交易没有成功,中介费用理应退还,其收取中介费的依据是达成交易,交易未达成,当然可以要求对方退还。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否则买卖合同无效,此种情况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2、房屋交易没有成功,中介费用理应退还,其收取中介费的依据是达成交易,交易未达成,当然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收起
这事关键是要看你们合同里有没有写请关于延期怎么办的条例!...
合同效力待定,如果导致无效,买方可追究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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