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金融

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区别

全部回答

2006-12-23

0 0

    内资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二)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三)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第四十二条 规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规定:对部分行业的广告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作以下调整: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二、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三、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   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者公益广告的形式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
  五、其他企业的广告费用扣除问题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另外,在《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04]16号)中,已取消上述对部分行业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规定:取消该审批事项后,纳税人发生的广告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应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特殊行业确需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千分之五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摘自《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者公益广告的形式主义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
   。

2019-10-01

0 0

    企业的广告费应该记入销售费用——广告费。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
  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
  例如:公司宣传资料的印刷费等开具的发/票。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的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2006-12-22

765 0

二者很相似,都是为了提高企业或者产品知名度而发生的费用,其中: 1、广告费: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取得发票,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并且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发生的费用。 2、业务宣传费: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一律视同业务宣传费。

2006-12-22

782 0

广告费: 为增强产品知名度,扩大产品影响而在各种报社,杂志,电视台,广播,公共场所等所做的广告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所做的广告有使用期限的应按受益期摊销. 业务宣传费: 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以及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2006-12-22

763 0

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区别 符合广告费有三个条件: 1、由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广告公司制作广告; 2、在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电视、广播、报纸等); 3、有合法的广告费收据。 不同时符合以上三条的为业务宣传费。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金融
贸易
保险
银行业务
经济研究
股票
商务文书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企业管理
产业信息
个人理财
基金
外汇
证券
经济
银行
黄金
期货
财政
商业
房地产
金融
金融
贷方余额
来分期
网贷
微营销
银行信贷
汽车贷款
短期贷款
长期贷款
奖励众筹
捷信
众筹
拉卡拉
国际货币体系
钱袋宝
金融体系
互联网理财
发放贷款
金融业务
高利贷
房贷利率
住房贷款
商业贷款
你我贷
陆金所
国际信用
汇票
国际金融
国际投资
金融中心
微商代理
贷款
金融工具
消费众筹
不良贷款
融资
借贷宝
刷卡支付
产品众筹
微信支付
国际结算
集资
股权众筹
消费信贷
定向增发
信贷资金
商贷
金融公司
权益众筹
无息贷款
金融服务
车贷
贷方
银行贷款
国际收支
信用贷款
互联网金融
农村金融
信贷业务
WTO
小额贷款
金融机构
农业贷款
金融营销
金融信息
金融风暴
贷款额度
低息贷款
经营性众筹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