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的合法凭证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的合法凭证有:(1)受让土地的票据:土地出让金应当取得国土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费专用收据”;缴纳的契税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凭证”。(2) 房地产开发的票据:工程支出:施工方属于建筑安装劳务的,应向对方 索取建筑安装业发票;施工方为生产建筑材料、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的,应向对主索取“工业企业专用发票”;施工方为经销建筑材料、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应 向对方索取“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3) 土地开发的凭据: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费可以凭与拆迁户签订的补偿 协议与付款记录计人开发成本;支付给拆迁资格单位费用,应当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建筑安装业发票”;直接向行政事业单位...全部
房地产企业的合法凭证有:(1)受让土地的票据:土地出让金应当取得国土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费专用收据”;缴纳的契税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凭证”。(2) 房地产开发的票据:工程支出:施工方属于建筑安装劳务的,应向对方 索取建筑安装业发票;施工方为生产建筑材料、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的,应向对主索取“工业企业专用发票”;施工方为经销建筑材料、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应 向对方索取“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3) 土地开发的凭据: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费可以凭与拆迁户签订的补偿 协议与付款记录计人开发成本;支付给拆迁资格单位费用,应当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建筑安装业发票”;直接向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规费应取得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据;向企业单位支付的勘察、设计、测绘、监理、验收、咨询费用,应向对方 索取地税机关监制的“服务业发票”;支付给代销公司的销售佣金应当向对方索取地税机关监制的“服务业发票”;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息为银行开具的付息凭证、 支付给非金融机构的利息为地税机关监制的“服务业发票”;其他费用类票据:一般对属于营业税范围的,应向对方索取地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属于增值税范围的,应向对方索取国税监制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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