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买了一套房。买房合同上(2005年1月),用了他和他女朋友的名字;2005年下半年,他和他女朋友分手了;当时,没有做房产的相关处理。今年12月,开发商通知房产证办下来了,但是产权人写的是他和他女朋友两个人的。现在,他要将他女朋友的名字从购房合同和产权证上拿掉,要怎么操作,都要找哪些部门?!
最简便的做法是,让他女友做一个放弃50%产权的公证,然后持房产证及公证书,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即可。
根据你所的情况,提出意见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你可以通过女友放弃产权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
第二,你可以和女友商量好,通过到公证处办理债权文书,即声明你你女友或者他人欠你债务,由女友偿还或代为偿还。
取得债权文书后,办理房产过户。
第三,你可以以你女友为被告,起诉要求确认房屋的产权仅为你一人,但此种方式费用高,但无后患。你必须准备好你交付全部房款的证据。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不用交税、是、比较麻烦 关键是要对方同意,否则几乎没有可能变更,建议别找事 具体可到 免费免注册咨询
带好:房产原始手续,房主身份证,(如果不是房主自己本人办理,还要写一份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还有一份买卖合同
要交契税1。5%,所得税2%,营业税1。5%共5。5%,印花税5元。
只有这些,都是买方负担。
所交费用都是买方出,所以你在添合同时,可以不写原价(因市场本身就有两个价,买入和卖出)你现在这个价肯定是买入价,市场还有个最低限价,你可去咨询一下,你的房价最低是多少?就行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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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个人购买,这应该算是他和他女朋友的共同财产,没有他女朋友的配合要想单方面变更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