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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的遗产谁有继承权?

我姐姐去世了,姐夫尚健在.现在他们的大儿子准备将我姐姐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请问他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侵犯我姐夫及他们的小儿子还有我母亲的权益?

全部回答

2006-11-19

0 0
    他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侵犯我姐夫及他们的小儿子还有我母亲的权益? 这要弄清几个问题: 1、你姐姐与姐夫的共有房产,1/2属于你姐姐所有,即为遗产。 2、你姐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现有:你姐夫、2个儿子、你母亲4人,共同继承。
   3、你姐姐生前没有遗嘱。 那麽…… 1、继承人如果协商一致,达成继承意见,可以办理公证,持公证书去房管局直接过户。     2、如果只是大儿子想“独吞”房产,过户到他一人名下,其他继承人只要有一人不同意,他就办不到。
  
  此为继承争议,需经过法院处理,持判决书或调解书去房管局过户。 大儿子的主张属于侵权,因为,他依法只占房产的1/8,想把房子全部过户到他自己名下,没有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配合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是办不到的。

2006-11-19

96 0
    当然不合法! 如果房子是你姐姐的个人财产的话,依据继承法你姐夫,你的大外甥和小外甥以及你母亲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该平分你姐姐个人财产,当然无劳动能力者适当多分一点。
   如果房子是你姐姐的和你姐夫的共同财产的话。房子财权一半属于你姐夫的,另外一半是你姐姐的遗产。  依据继承法你姐夫,你的大外甥和小外甥以及你母亲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该平分你姐姐个人遗产,当然无劳动能力者适当多分一点。
   当然上两种情况都是在没有遗嘱、遗赠的前提下。如果有遗嘱、遗赠,按遗嘱、遗赠处理! 。

2006-11-19

62 0
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应由你的姐夫和姐夫的子女共同继承

2006-11-19

93 0
    大儿子的做法是不对的。如果你姐姐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她的遗产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均分。 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时,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所以,你姐姐的遗产应当由你姐夫、她的两个儿子和你的母亲等额均分。 。

2006-11-19

82 0
你姐姐去世后,她的留下的财产中,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归你姐夫所有,剩下的一半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平均分摊。你姐夫,你的大外甥和小外甥都有资格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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