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侵犯我姐夫及他们的小儿子还有我母亲的权益?
这要弄清几个问题:
1、你姐姐与姐夫的共有
房产,1/2属于你姐姐所有,即为遗产。
2、你姐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现有:你姐夫、2个儿子、你母亲4人,共同继承。
3、你姐姐生前没有遗嘱。
那麽……
1、继承人如果协商一致,达成继承意见,可以办理公证,持公证书去房管局直接过户。
2、如果只是大儿子想“独吞”房产,过户到他一人名下,其他继承人只要有一人不同意,他就办不到。
此为继承争议,需经过法院处理,持判决书或调解书去房管局过户。
大儿子的主张属于侵权,因为,他依法只占房产的1/8,想把房子全部过户到他自己名下,没有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配合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是办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