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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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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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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同居”的界定 “非法同居”即非婚同居,是个敏感的话题。婚姻法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于婚姻法上的同居,法律最后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婚姻法中的同居,应该受婚姻法约束,出现这种情况时,男女一方提出离婚,法院应该判离。  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人认为,法律如此定义,在无形中放松了对“非法同居”者的限制。
  其实,对于婚外出现的与配偶外的人同居的现象,可供约束的只有三条:一种是刑法,主要是针对重婚;一种是道德和纪律,主要是婚外恋和通奸;居于两种约束力中间的,就是婚姻法的约束,是一种完全的民事效力的约束。
    正如一位网友所说:“重婚要一棒打死,同居要制约,婚外恋应谴责。”因此,有人以为这比较轻了。 但是,也有人对此持达观的态度。一位读者认为,同居现象本来就是属于道德的范畴,不属于法律范畴的。
  没有结婚就同居不是非法同居,除非违反其他的法律条款,比如一方是非成年人等。   今年7月,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根据修正后的《婚姻法》对一起因丈夫与他人同居导致的婚姻破裂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这对夫妻离婚,除了对住房、财产分割予以判决外,还判决有过错的薛某给邵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万元。
   看来,对于同居这个概念,要把握不同的分寸,寻求不同的支持。   私产不再“充公” 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除了有约定,在婚后不再自动转为家庭共有财产。
  法律这样规定,的确提醒了许多“梦中人”。 但须指出的是,这里的私产应该是以下一些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可不是有人认为的:以后夫妻的财产要实行AA制了,很多家庭由一方负责家用,另一方的钱存起来的做法不行了!要不等离婚的时候人家的钱可是不给你分呢!今天回家要跟老公好好算算,这些年来他该付给我多少家用补贴呢! 不过,关于夫妻间的财产公证一定会增多。
     。

2004-10-01

118 0

    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这个规定的法律意义在于:不依法领取《结婚证》的婚姻行为都将作为“非法同居”,法院将不再认定“事实婚姻关系”。
   (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二)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登记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三)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对待。 。

2004-09-25

89 0

简单的说。 非法同居就是没有结婚,没通过法律程序来认可而同居的。就是非法同居!

2004-09-24

90 0

住在一起的人不是夫妻就是非法同居,包括N男N女的任意组合。N>0,N总和>2

2004-09-23

120 0

我的观念在界定非法同居必须同时具备几个要件:1、双方中有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2、居住在一起的意思表示,并有居住的事实发生,其中必须有发生男女性关系的事情;这是狭义上的非法同居。广义上的非法同居还包括双方都没有配偶,既都没有进入婚姻阶段,双方就居住在一起,并发生男女婚前性关系。

2004-09-23

88 0

非合法婚姻关系的同居即为非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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