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在工作中受到他人伤害可否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该条规定:“雇员在 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 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 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 追偿。”适用上述法条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请求对象的可选择性。雇员为赔偿权利人,第三人或者雇主为赔偿义务人,雇员有权选择请求其 中之一赔偿其在从事雇佣行为时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雇员行使赔偿请求权,充分保护雇员的利益,让雇主承担起损害赔偿担保人的角色。 (2)致害原因的特定性。只...全部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该条规定:“雇员在 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 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 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 追偿。”适用上述法条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请求对象的可选择性。雇员为赔偿权利人,第三人或者雇主为赔偿义务人,雇员有权选择请求其 中之一赔偿其在从事雇佣行为时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雇员行使赔偿请求权,充分保护雇员的利益,让雇主承担起损害赔偿担保人的角色。
(2)致害原因的特定性。只 能是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了雇员的人身损害,而不是因为劳动条件或者雇主的原因引起的对雇员的人身损害。(3)发生时间的关联性。 必须是在雇员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生,雇员受损害与其履行职务相关联。
所谓关联,是指雇员从事的是授权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 务活动。(4)责任承担上的转嫁性。雇主先行承担责任是临时的,毕竟他 不是实际侵权人,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进行追偿,从而使第三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最终负责。
雇员在雇佣法律关系中属于弱势的一方,为了保护他们的民事权 利在受到侵犯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济,法律规定雇员在工作中受到第 ,三人的伤害,即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责 任,雇主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有过错的第三人追偿。
雇员可以权衡 利弊在两者之中进行选择,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