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可私自过户父亲的房产吗
在传统观念中,父亲过世后,所遗留的房产当然给儿子。然而,在现行的法律中,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因为儿女都一样是继承的主体。 ◆疑惑 李阿姨的老伴去世后,一直和儿子生活在老伴遗留下来的房子里,而女儿也时不时来看望她,让她觉得很幸福。 考虑到和儿子住在一起,今年上半年,李阿姨在没和女儿商量的情况下,把房子过户给了儿子。 没想到女儿知道后,非常不高兴,认为这套房子,是爸爸留给老妈、弟弟和自己的共同遗产,老妈过户房产应该征得自己同意。 她对李阿姨说,房子过户后,赡养老人的义务就全交给弟弟了,今后即便老妈不想和弟弟生活在一起,她也不会让老妈搬回自己家住。 陈庆林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全部
在传统观念中,父亲过世后,所遗留的房产当然给儿子。然而,在现行的法律中,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因为儿女都一样是继承的主体。 ◆疑惑 李阿姨的老伴去世后,一直和儿子生活在老伴遗留下来的房子里,而女儿也时不时来看望她,让她觉得很幸福。
考虑到和儿子住在一起,今年上半年,李阿姨在没和女儿商量的情况下,把房子过户给了儿子。 没想到女儿知道后,非常不高兴,认为这套房子,是爸爸留给老妈、弟弟和自己的共同遗产,老妈过户房产应该征得自己同意。
她对李阿姨说,房子过户后,赡养老人的义务就全交给弟弟了,今后即便老妈不想和弟弟生活在一起,她也不会让老妈搬回自己家住。 陈庆林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李阿姨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产权,而房屋的另一半产权才是李阿姨老伴留给第一继承人的遗产。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按人数,应平均分配。如果第一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遗产,或者全部去世,才可能轮到第二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等。
李阿姨及其女儿、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仅可对她老伴留下的一半即50%的产权进行继承。这意味着,李阿姨与女儿和儿子各约16。6%的房产继承权,这样她就有66。6%多的产权。即使这样,李阿姨在将房产过户至儿子名下前,也应该充分和女儿进行沟通。
如果女儿愿意放弃约16。6%继承权,加上李阿姨的产权便可以100%产权登记到儿子名下。如果女儿不愿放弃继承权,也可以将该套房屋到房产管理部门按他们各自的产权份额登记到三人名下,即李阿姨的女儿拥有约16。
6%的产权。另外,李阿姨也可以和儿子商量,可以给女儿一定资金补偿后,由女儿配合将属自己继承的约16。6%产权办理到李阿姨儿子名下。 但是无论房子将来过户到谁的名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作为儿女赡养老人都是儿女们应尽的义务,更不能不赡养或者遗弃老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