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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政府手续办理迟延被延期交房 属于违约吗?

因为政府手续办理迟延被延期交房 属于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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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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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跟业主约定了交房时间后,又因为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导致延期,那么将直接损害购房者的利益。不过,因为政府的原因才导致延期交房,所以购房者到期拿不到房,又无法确定开发商是否违约。
     事实上,因为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才导致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其实已经属于违约,不过因为开发商并无过错,其实属于正常延期交付,所以购房者需要给一定的宽限期,在宽限期满后开发商还不能交房的,那么就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主张延期交房违约金。
       另外,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发生延期交房的属于正常延期交付:   1、由于施工迟延导致延期交房;   2、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被延期;   3、市政配套迟延被延期等。   其实,只要发现不是开发商的过错,并且都是合情合理的延期,那么开发商即不会承担违约责任。
     相反地,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发身延期交房的属于非正常延期交付:   1、开发商经济实力不够,导致建筑工程被延期;   2、相关政府手续违法,并且无法正常办理等。     如果出现有以上非正常延期交房情况的,那么开发商不能避免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支付延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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