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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购买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呼和浩特购买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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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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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房款全部交清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1份。
     3、借款人结婚证(首页、带照片页、编码尾页)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4、借款人本人名字还款银行卡(暂定行:中、农、工、建、兴业)原件,复印件1份(信用卡除外)。     5、购房人为直系亲属,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一份,如关系人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提供户口本复印件1份。
     6、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原件,复印件1份。   7、所购房屋的网签《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及《地下车位或车库买卖合同》原件1份。   8、所购房屋总价20%以上的购房首付款不动产发票及地下车位或车库全款不动产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9、抵押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10、以他人房产做抵押的,需要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贷款需要担保人的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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