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解散的情形吗?

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解散的情形吗?

全部回答

2018-05-18

0 0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 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 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一、 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 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1)公 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时。  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 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2)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二、 强制解散的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 主要有:(1)主管机关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 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 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三、请求解散的原因。请求解散适用于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 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 公司。
    本案例中,电脑销售公司的股东们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事先在 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解散情形作出约定,约定如果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持 续一定时间,公司即可宣告解散,而无需另行做出股东会决议。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