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广州女职工晚育产假是多少天呢?

广州女职工晚育产假是多少天呢?

全部回答

2017-10-13

83 0

    据广州市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广州市目前女职工产假为90天,符合计划生育生产增加35天,晚育增加15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为晚婚晚育)。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普及,目前广州地区大部分女职工可额外享受35天的计划生育生产奖励。该负责人说:“在国务院新的规定实施后,广州女职工的假期也将同步增加,从原来的125天增加到133天。  在休假期间,女职工视同全勤参与劳动,可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   广州女职工产假其他现行规定如下:难产假含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男配偶看护假期按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为10天。
     所有用人单位都须执行   广州地区所有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产假相关规定。  该负责人强调,无论是国企、外企还是私企,“只要有雇佣关系,受聘于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都必须享受产假待遇。
  ”他进一步表示,产假包括节假日,“当然也包括‘双休’周六、周日。”。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求职就业
军事
时事政治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