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传播疾病是指献血者患有某些感染性疾病,通过供血将存在于血液中的病原体传播给受血者而发病。由于我国是一个“肝炎大国”,患乙型病毒性肝炎及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即体内存在乙肝病毒,但并不致病)占全国人口的10%左右,因此,通过输血传播乙型肝炎的可能性是充分存在的。
另一种肝炎病毒为丙型病毒性肝炎的病原体,通过输血传播是其几乎惟一的传播途径。据有关输血传播病毒性肝炎的危险性估计,乙型肝炎为每20万个单位输血中有一次,丙型肝炎为每10万个单位输血中有一次。
经输血传播的肝炎大部分在输血后1-3个月后发病。随着艾滋病的蔓延,经输血传播的艾滋病也明显增多,其危险性尚无确切估计的数据。 我国已经屡有报道经输血传播的艾滋病病例。其他少见的经输血传播的病毒性疾病有巨细胞病毒感染,尤其多见于婴幼儿,因其免疫系统尚未成熟,一旦发生感染临床经过凶险,死亡率高。
其他经输血传播的疾病有梅毒及疟疾,如采血及贮血不严格遵照无菌要求执行,输人被细菌污染的血液可引起败血症,后果十分严重。 为坚决阻断输血传播疾病,在献血员供血前必须严格检测乙型及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血清标志物、艾滋病抗体、梅毒反应素及肝功能等指标,同时要仔细询问病史及进行全身体格检査,合格者才可献血。
即使如此,个别带微量病毒的献血员难以检出,故目前仍有少数受血者在输血后发生相关的疾病。[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