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哪些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 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 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1) 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 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2) 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 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3) 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全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 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 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1) 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 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2) 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 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3) 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 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 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4) 其他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 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 物中毒事故的报告。收起
1、我觉得你可能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部门文件这些概念弄...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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