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流程?
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全部
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90号
电话:(0777)2102128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钦北区教育局附近
电话:(0777)368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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