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在哪些情况下属于合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根据本法第七条规定,除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及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集会,其他情况下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此外,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根据本法第七条规定,除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及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集会,其他情况下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此外,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