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支出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三公”经费预算不完整
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大多无预算,汽车运行费实行最低保障,部门的年初预算没有明确细化“三公”经费标准,预算和决算有一些不可比的因素,上级专款、本级预算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中可以明确或细化为“三公”经费的部分,在预算安排时未予以明确并纳入“三公”经费预算。
二是现行公务接待费、汽车运行费的预算标准较低
随着经济的发展,地区间、部门间的交往逐渐增多,行政事业单位仍执行以前的公务接待费比例、标准,显然不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
财政认可的单位车辆每年只给2万元,定额标准低,如考虑到油价上涨、部分单位车辆老化、临时性任务多等原因,汽车运行费更加超预算。
三是因各年度项目不同而导致“三公”经费高低不一
总体来看,相比上一年,大多单位都能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但具体到不同单位、不同时间,因项目、任务不同而导致“三公”经费高低不一,如某重点工程项目前期由市某单位牵头进行,工程建设由城投公司实施,该单位一直在垫支相关费用。
由于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程投资大、牵涉的部门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接待费等有所增加,若这些费用作为“三公”经费考核的内容进行刚性减少,则直接影响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展。
四是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三公”经费标准难以把握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时发生的“三公”经费支出较大,尤其是直接从事招商引资活动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更大,标准尺度难以把握。
五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和技术的落后
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的财务制度,在管理上也存在一些漏洞,致使单位业务招待费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而电子消费不发达、发票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落后,方便了多开、虚开发票及用假发票报销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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