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客户要求先开收据后付居间服务费中介公司应如何降低法律风险?

客户要求先开收据后付居间服务费中介公司应如何降低法律风险

全部回答

2017-03-06

0 0
    “收条”又称为“收据”,是指收到他人或有关单位送到的钱物 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正式的“收条”“收据”,无论收到钱或收到物品都 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
  中介公司在未收到居间服务费时便开具收据并盖上公司公章或财务章, 如在收据上只写“已收到* * *交来居间服务费**元”则表示中介公司确 认已收到款项,若事后客户以已向中介公司支付过居间服务费并以收据为据, 则中介公司很可能面临无法收佣的风险。
    中介公司在需先开据后收款时:收据上写明“收到居间服务 费用**元,实际收款时间以银行转账到账为准”或在中介公司所留收据底 单上让客户写上“尚未收到款项,实际收款时间以银行转账到账为准”。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