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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到底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到底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的税前扣除是以“工资薪金”作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的。三者在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都是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并无多少限制,而税务上确有较多限制条件,该如何处理呢?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全部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的税前扣除是以“工资薪金”作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的。三者在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都是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并无多少限制,而税务上确有较多限制条件,该如何处理呢?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二)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此处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会计上的工资薪金提取数总额。     (三)职工福利费的税会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企业根据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但是能否以职工福利费的名义税前扣除,则需要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判断。
  如果满足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则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税前扣除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一)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当地总工会收到缴纳的工会经费后,会按规定的比例向企业工会进行返还。
  如果企业工会在银行独立开立了基本存款户,则会直接返还到工会账户中;如果企业工会未开立单独的账户,则返还到企业账户。  如果返还到工会账户,则是由工会进行会计核算,企业不需要会计处理。
  如果是返还到企业账户,相当于是企业代管工会的经费,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二)工会经费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工会经费的税会差异与纳税调整   1、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必须是“实际拨缴”,并且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或地税局代征的通用缴款书作为拨缴的依据。如果只是会计上进行了计提,但是并未进行“拨缴”即便是企业已经以“工会经费”的名义进行开支,也不能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不符合“实际拨缴”规定而计提(或实际支出)的工会经费,在所得税申报时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2、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比例限制:拨缴的工会经费只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才能税前扣除。
  如果拨缴比例超限,当然不能扣除,超过比例部分在所得税申报时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使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
    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2、职工教育经费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有: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   3、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文化企业。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税会差异与纳税调整   1、会计上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未实际使用支出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2、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比例超限部分,在当年不得税前扣除,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在以后年度,当年的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和以前年度结转的未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已经实际支出)可在比例内扣除。在以后年度如果扣除有以前年度结转的职工教育经费,则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减。
   以上就是本文全部内容,认真的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收起

2017-05-12 20: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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