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2017-08-27 00:45:15
① 申请人属于一、二、三档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② 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或深圳户籍婴幼儿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或由本市所在学校、科研院所或托儿机构统一按规定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用的人员。 ...[展开]
① 申请人属于一、二、三档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② 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或深圳户籍婴幼儿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或由本市所在学校、科研院所或托儿机构统一按规定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用的人员。
);
③ 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④ 申请人所患病种属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
⑤ 申请人所患疾病经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⑥ 申请人所患疾病属于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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