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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在04年购买了一套房子10万元,是一次性付款,且房产证为女方一个人名字。06年4月份结婚,男方只有9000元现金,其它一无所有,06年9月份,女方购买了家具及家电30000元,现在夫妻俩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请问房产10万元和家电30000元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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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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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你所言房产10万元应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而家电30000元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希望能够帮到你!!!。

2006-10-27

53 0
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任何东西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06-10-27

47 0
房产10万元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家电30000元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

2006-10-26

79 0
  房产和你购买的家具、家电,不是离婚状态下(注意:婚姻存续期间是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你所说的十三万元的财产,还没有经过八年或者四年。所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相关规定,给你一个网址,自己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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