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我姐姐在珠海合伙买房,但我又不想专门跑过去一趟,怎样才能避免以后万一的纠纷? 我现在想到几个方案,请大家谈谈利弊。 1.我写一个授权委托书,委托给我姐,这样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 2.房产证上写我姐的名字,她再给我写一个表明房子为共有的证明,公证一下 3.现在先写我姐的名字,以后我什么时候过去再加上我的名字 请大家帮我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具体操作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你的第一方案是可行的。第二方案,因为《房屋所有权证》是唯一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公证只能说明你和你姐姐的债权关系,而不能证明你对房屋的所有权。第三方案,你以后要加你的名字时,必须办理部分所有权转让手续,需要你和你姐姐签订房屋部分所有权转让协议,必须公证,必须交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和所得税及交易费等,很麻烦。而且在没有办理手续前还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
你的第一方案是可行的。第二方案,因为《房屋所有权证》是唯一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公证只能说明你和你姐姐的债权关系,而不能证明你对房屋的所有权。第三方案,你以后要加你的名字时,必须办理部分所有权转让手续,需要你和你姐姐签订房屋部分所有权转让协议,必须公证,必须交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和所得税及交易费等,很麻烦。而且在没有办理手续前还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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